1. 本物資采購標準技術規范分為標準技術規范通用部分和標準技術規范專用部分。 2. 項目單位根據需求選擇所需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規范通用部分條款、專用部分標準技術參數表和使用條件表固化的參數原則上不能更改。
本標準規定了架空輸電線路巖石基礎的勘測、設計、施工及試驗檢測方面的技術要求與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架空輸電線路巖石錨桿基礎、巖石嵌固基礎和復合式錨桿基礎的建設。
本規范是根據建設部建標[2003]104 號文的要求,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設計、 勘察、施工、研究和教學單位,對《建筑樁基技術規范》JGJ94-94 修訂而成。
移動通信基站鐵塔宜采用太陽能塔燈。對于使用交流電饋電的航空標專燈,其電源線應采用具有金屬外護層的電纜,電纜的金屬外護層應在塔頂及進機房入口處的外側就近接地。塔燈控制線及電源線的每根相線均應在機房入口處分別對地加裝避雷器,零線應直接接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