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二冊《建筑給排水手冊》中低壓消火栓給水系統是這樣定義的:在該系統中,市政管網供水量能滿足消防室外用水要求,水壓大于等于0.1MPa,但不能滿足室內消防水壓要求,故需借助消防車從室外消火栓取水滅火,或利用室內消防水泵加壓后滅火。對此定義我有一點不明白:消防車從室外消火栓取水滅火,是接到室內管網的水泵接合器上向室內消火栓加壓滅火,還是消防隊員直接抱著消防車上接的水帶跑進建筑內滅火呢?或者說兩者均可?我現在在做一個小化工廠,園區說能保證有兩路消防給水管道接入廠區(他們說是從兩個泵房接出的兩根管),壓力為0.35MPa,我就從兩路管上接入廠區,在廠區內做成環網,建筑物內的室內消火栓從環網上接入,我計算了一下,我廠子里的一個三層廠房的室內消火栓所需的壓力比0.35MPa大,也就是園區不能滿足我的要求,當然我是建立在我室內消火栓系統是常高壓系統來考慮的,但是我們審核人說這可以是低壓消防系統,也就是外網能保證0.1MPa就可以了,室內消火栓可以不保證其充實水柱,等消防車來了由消防車從室外消火栓取水,消防隊員抱著水龍帶進建筑滅火,這樣可以嗎?
知識點: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知識點: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本人在做廠區室外消防管網的時候,總感覺設獨立的消防管網更經濟合理一點,因為不用在每幢廠房的室內消火栓接入管道上都設倒流防止器,可節約投資;但是在做小區的工程時設獨立的室外消防管網覺得管道的用量要多不少,還是與給水系統合用好一點. 大家在做室外消防給水系統的時候,對于獨立設室外消防給水管網和與給水系統合用這兩種方式是怎么選擇的啊?
當消防水箱的設置高度不能滿足最不利點消防壓力時,應設置增壓設備。一種是增壓水泵加氣壓水罐,一種是單設增壓水泵,這兩種設備有什么根本的區別嗎?各自的適用條件是什么呢?如果沒有區別,大家一般用哪一種?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8.1.3 室外消防給水當采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管道的供水壓力應能保證用水總量達到最大且水槍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處時,水槍的充實水柱仍不小于10m;當采用低壓給水系統時,室外消火栓栓口處的水壓從室外設計地面算起不應小0.1MPa。《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7.1.3 室內消防給水應采用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當室內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其水壓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滅火設施的 要求。室外低壓給水管道的水壓,當生活、生產和消防用水量達到最大時,不應小于0.10MPa(從室外地面算起)。《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程》7.2.8 設有市政消火栓的給水管網平時運行時工作壓力不應低于0.14MPa。消防時水力最不利消火栓的出流量不應小于15L/s,且供水壓力不應低于0.1MPa(壓力從地面算起)以上幾處地方都有提及消防時的給水水壓不應小于0.
現在的舊城改造及房地產開發,越來越多的是成片開發,在一個小區內有多個的多層和高層建筑,在原來的建筑單體設計上增加了小區的整體設計概念。如何使單體與整體更好地相結合,如何在設計中更好地把握規范的要求,充分體現整個設計的合理性、完整性和經濟性,是設計者首先應當考慮的問題。市中山路三期改造工程就是一個典型的工程實例,該工程于2000年8月設計,2002年5月通過市建委及市消防支隊驗收。 中山路三期改造工程總用地面積:56393.37㎡,規劃建筑面積為:135238.39㎡,是由十二幢住宅、三幢商場及一幢劇場(5#樓由業主另行委托設計)組成,其中商業建筑面積為49590.67㎡,辦公面積為1685.6㎡,住宅659戶,面積72566.06㎡。本區1#、3#樓為帶底部商業店面的十一層單元式商住樓,地下一層,總高度31.90米,二類高層;6#樓為底層商業店面的十六層商住樓,每層十一戶,總高度49.80米,地下一層摩托車停車庫,二類高層;2#、4#、7#、11#、12#、13#、14#、1
總結幾年來發生的火災,我們就會發現,消防給水系統發生問題一般集中在兩個方面: (1)消防給水設施不完善,未能按規范要求設計施工,或設計完善而施工不到位。 (2)日常管理水平低,致使消防給水系統存在各種問題。發生火災時,消防給水設施無法完全發揮效力。管理水平的高低在整個消防工作中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 上述問題的出現,是與我國現有的經濟水平、法律規定的執行水平、管理水平及各級人員的職業素質密不可分的。面對這樣的實際狀況,現今的消防給水規范在執行過程中就存在著相
什么是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按照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要求,消防給水系統施工安裝前,要對消防水源及到場的供水設施設備、系統組件、管件、材料等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檢查和產品現場檢查、檢驗。檢查判定為不合格的設備、組件、管件、材料不得用于施工安裝。 一、消防水源的檢查 消防水源是向水滅火設施、車載或手抬等移動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等提供消防用水的給水設施或天然水源。消防水源是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系統滅火的基本保證。 消防給水系統的水源應無污染、無腐蝕、無懸浮物,水的 pH 值應為6.0-9.0。給水水源的水質不應堵塞消火栓、報警閥、噴頭等消防設施,影響其運行。通常,消防給水系統的水質基本上要達到生活水質的要求消防水源的水量應充足、可靠。系統的持續作用時間是由火災延續時間確定的。 具體可用作消防水源的有:市政給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消防水箱和其他幾類水源。消防水源的選擇要應因地制宜,考查系統安裝所在地具備及適合什么樣的水源條件,選擇符合要求的水源,條件如下: (一)市政給水管網作為消防水源的條件
一、系統簡介
知識點:穩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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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消防給水設施? 消防給水設施是建筑消防給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為建筑消防給水系統儲存并提供足夠的消防水量和水壓,確保消防給水系統的供水安全。消防給水設施通常包括消防供水管道、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消防穩(增)壓設備、消防水泵接合器等。 消防給水系統的分類及特點 1、按水壓分 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能始終保持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火災時無須消防水泵直接加壓的供水系統。 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 平時不能滿足水滅火設施所需的工作壓力和流量,火災時能自動啟動消防
本文梳理消防給水系統系統工作壓力、設計工作壓力、額定工作壓力、工作壓力和試驗壓力的區別及應用。 系統工作壓力 系統工作壓力是消防給水系統中可能運行的最大工作壓力。消防給水系統中,管件、配件等的產品工作壓力不應小于(所在位置)管網的系統工作壓力,以防火災時這些部位出現滲漏或損壞,影響消防供水的可靠性。 系統工作壓力是消防給水系統分區的主要依據在確定系統是否需要分區供水時,系統工作壓力通常是指系統管網最低點(壓力最大點)可能運行的最大工作壓力。高壓和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應根據系統在供水時,可能的最大運行供水壓力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高位消防水池、水塔供水的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系統工作壓力,應為高位消防水池、水塔最大靜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