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一個一類高層的項目,應急照明做著做著難受起來了,問題一: 各個樓層不采用雙頭應急燈,參考了論壇里的一篇應急照明的帖子,說雙電源進線出線配應急回路,對于常暗的雙頭應急燈是沒有意義,言之有理。 現打算對公共區域部分回路燈具做強啟以做消防應急用,那有沒有必要再做雙頭應急燈呢?比如忽然的大斷電,商場里沒有備用照明??不單單是為了消防,是不是應該再設置雙頭應急照明呢??規范為什么備用照明要列入火災系統里的應急照明,備用照明該有自己獨立的意義才是。 問題二:像消防用設備房照明同樣設置強啟,應該滿足消防需要了,那常見圖紙燈具直接帶蓄電池,比如消防泵房,消防電梯機房最常見,首先這種燈具的工作原理與應急雙頭燈是不是有區別,不然這燈都關不了,天天機房都是亮的直到電池耗盡,希望能有人解說下。問題三:老問題了吧,樓梯間的燈大家是怎么拉的呢,比如就十幾層,算一個防火分區吧,單獨一個回路,還是就近走廊配進?比如我這走廊燈消防還要用,算消防回路了,更應該單獨一個回路了吧?
昨天去工地交底,甲方提出一個問題,說我在設計應急照明的時候回路是接到雙電源切換箱上面去的,但是現在他們的產品是在斷電的情況下應急燈具才點亮,平時就做充電用,這樣起一旦發生火災豈不是沒法點亮嗎?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到過這種問題,后來我提出來把應急線路接到普通照明箱里面去,然后加一個消防強切信號,但是這樣似乎就把消防電源也切斷了,個中矛盾不知該如何解決?
根據GB50034-2004《建筑照明設計規范》3.1.2所述:工作場所下列情況應設置應急照明: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的場所,應設置備用照明;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處于潛在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的場所,應設置安全照明;3)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需確保人員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應設置疏散照明;根據規范中所說的,有幾個疑問希望論壇里的高人能幫忙解答一下:第一,這三種同屬于應急照明,那么是否是只要有一種存在即可視為已做應急照明?第二,化工企業中什么樣的場所需要設置應急照明?在HG-T 20586-1996中并無詳細要求,希望大蝦們施以援手,不甚感激~~~
求助各位大神,配電房里需要設置100%應急照明,現在直接把配電房里的照明箱設為了應急照明箱,雙回路供電。 可是如何能做到平時可以通過側墻的開關正常開閉,而且開關斷開的情況下,又能通過消防強制點亮? 現在這個情況本人做法很混亂,智能開關也用過,雙控開關加接觸器也用過,都感覺很不標準,有沒有好點的做法? 還有關于雙頭燈的問題 ,也一直很困惑.雙頭燈是不是只能斷電自亮? 不能通過消防強制點亮? 忘各位大神解答
多層應急照明可以這樣設計嗎?二層建筑,售樓處,三級負荷,要求有應急照明……敬請批斗
現在在做一個報告廳的電氣設計,做到應急照明時有個問題就是這個報告廳和另外一棟樓相連接,那么在設置安全出口標志燈時,這樣的連接口能不能作為安全出口?對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這樣的概念在相關的規范中有沒有比較明確的規定?
這個是一個頂層的樓梯應急照明,請問中間的線路如何理解?未標注導線均為四根線從樓下上來四根芯到一個雙控開關?雙控到應急燈,再到樓下的雙控開關,再到應急燈?這個雙控開關跟平時家裝里用的雙控接法不一樣吧,是兩根火線入?一根火,一根應急火線?
本帖最后由 夜觀星象 于 2015-4-9 14:08 編輯 1.指示燈設置有問題么2.活動室的外樓梯可以設置為疏散出口么
想知道這個消防應急照明箱的原理?1、我知道普通應急照明箱如果是進線斷電或停電,那么應急燈會自亮并保持一定時間(主要靠燈具自身蓄電池供電)。2、還有一種消防應急照明,就像如圖所示照明原理,平常照明時燈具也是帶開關控制關停的,但是到消防應急時它是如何亮起的呢?按照1的方法,為什么平時把開關關了這些帶消防的應急燈卻又不亮,這是為何呢?優點暈了,希望高手解釋下。還有,按照規范,應急照明箱用雙電源,也是按照1的想法,當一路進線停電時,消防應急燈全亮。但如果按規范用雙電源進線,那一路停電馬上送上備用回路,那消防應急燈豈不是亮不起來了!這又是怎么解釋呢???
按規范,應急照明分為備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這三類照明具體用于哪些場所、配電有和要求?另外,消防應急照明和這三類照明的關系該怎么理解?
應急照明是如何實現強啟的?為什么是3根線。4x1.5和4x2.5的都是什么線?求大神們解答。
我是新手,看見很多施工圖的應急照明都是自帶蓄電池的燈具(一級負荷),而且都是兩路高壓雙電源再加燈具自帶蓄電池,這樣做豈不是三電源了,相當于特別重要負荷供電了,有沒有這個必要呢?
小弟的剛剛畢業的新人,看一些圖是發現照明電路與應急照明電路都是一個柜子出來的,我在想如果發生停電了,應急照明不是也沒有點了。。。還是應急照明都是電池可以點亮???困惑。。。
最近做一個商業的項目,對應急照明深感困惑,這是第一次遇到這么大規模的應急照明使用,忽然覺得對很多問題不甚清楚,請大家都談談自己的看法。其一: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標志對于一般建筑均需放置這是毋庸置疑的,問題是小規模的建筑,在通道側墻放疏散指示,在出入口放安全出口標志就可以了,可是對于大規模的商場或超市呢,對于大空間的疏散怎么解決,當然一般是吊裝,是指放疏散指示就可以了嗎,在什么部位放置呢,請大家給出意見。其二,應急照明包括,疏散,備用,安全三種,規范上只說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卻沒說是哪種,當然都強調了疏散指示和安全出口,但對我們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幫助,規范所指的應急照明到底是指哪種呢?使用什么燈具呢?總之,我對應急照明還有很多困惑,對于一般性的應急照明到底是什么,(不是配電室和計算機房),應什么急,是消防嗎?消防只是疏散照度過不夠,還需不需要其他的,請高水平的人知道知道,非常感謝
在一個化工廠的電石庫房里,庫房長48米寬15米高8米,有四個大門,那么在做照明設計時房頂是否布置燈具?還是僅沿四周布置?如房頂布置高度太高增加了以后的維護難度。是否有其他的布置方法?另外此庫房是否有必要設置應急燈?
這是網站上的一個圖,在這看不明白了,請大家告訴一下!如圖。
應急照明包括備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1)備用照明 是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供事故情況下暫時繼續工作的照明。 照度:一般不應低于正常照度的10%。高層建筑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防排煙機房,配電室,應急發電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場所,備用照明照度應保證正常照明照度; 切換時間:不應超過15s,對商業場所不應超過1.5s; 連續供電時間:生產車間一般不小于20~30min,通信樞紐,變配電站要求連續供電到正常照明恢復,高層建筑消防控制中心,按層數,大小,一般1~2h。2)安全照明 是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后,為確保處于危險之中的人員安全而設置的照明。 照度:一般不應低于正常照度的5%。特別危險作業場所不應低于10%。急救中心,手術室,危重病人急診室,外科處置室等醫療搶救場所應保證正常照明照度; 切換時間:不應超過0.5s; 連續供電時間:根據需要確定,生產車間一般10min,手術室則需數小時。3)疏散照明 是正常照明因故障熄滅,在事故情況下為確保人員安全地從室內撤離而設置的照明。 照
我想問一下 其中的 充電線 在連到 應急電源 終端箱 是不是 有專門的 一路 接線端子. 如果是這樣 那為什么 有人說 使用插座的 是無應急電源的.
1.備用照明作為供工作人員或消防人員在火災時繼續工作場所的照明,需不需要強起?這個問題看論壇上有些人說不需要,不過說的不是很詳細,求具體解釋。另外如果一個配電箱同時帶幾路疏散照明和幾路應急照明,怎么控制強起和不強起,最好有圖解哈。:loveliness: 2.設計中習慣在某些重要生產房間設置了一些燈具帶應急電源,現在應該如何定義這些?疏散or備用照明?糾結的很。3.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不能帶同一回路,沒有條文解釋,不知道為什么。感覺新民規出來以后這部分更難做了:Q ,請各位大人指教
樓道中的疏散指示燈在正常情況下亮么?按我的理解是:如果它采用三線制,則在平時正常情況下他由火線供電應該是亮的。當發生火災時他也應該是亮的,因為這是由燈內自帶的蓄電池供電,大家說我這樣的理解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