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個大型水利工程實例來說,對于水利圍墻壁低的基礎施工使用靜壓管樁的施工方法。在水利施工之前,大型器械進入施工地點,對于相應的區域進行測量放點,將機械放置在區域靠中的部位,再次確認測量的放樣點,將預制好的樁身起吊,再把樁體垂直插入基坑之中,調整樁位置,待到校正完成,實施靜力加壓,達到一定的荷載,在先前的樁身上再次接一段樁體,相同于前面的步驟再次加壓沉樁,按照上述的方法直到完成打樁工序為止,最后進行驗收,再將樁頭切割。這一系列程序看似簡單,但是其中確有很多的問題存在,這也是在水利施工中著重要注意的問題,也是對于成本控制最大的一個環節。 (1)樁體于地下水 在水利基礎加固中,樁體下沉的時候,會存在有地下水,尤其在地下水發育較好的地段,極易出現樁體的偏離,輕者出現偏樁、滑樁,重者會有斷樁的出現,如果不及時調整,可能會出現很大的安全隱患。在成本計算的過程中,要考慮到相關的影響因素,如果基礎周圍的土質情況較為良好,成本的預算就可以大大的降低,但是在初期的土質檢測的過程中,如果出現的土層狀況不好,就必須在成本預算上相應的增加。 (2)基坑開挖的支護 基礎開挖
隨著我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擴大,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也日益顯露。水利工程項目和諧管理就是為了應對水利工程項目的一次性、環境的開放性及內外環境的不確定性等特點,在傳統項目管理理論的基礎上,引入和諧管理的核心理念,即堅持以人為本,把人和環境作為管理的核心要素,彌補或糾正制度本身不足,塑造一種有利于創新、有利于將價值與心理因素整合的管理理念。其核心是人性化管理以及辨證和系統觀,主要手段是溝通與協調。 一、水利工程項目和諧管理是一種全新的理論 和諧管理就是組織為了達到其目標,在變動的環境中,圍繞和諧主題的分辨,以優化和不確定性消減為手段提供問題解決方案的實踐活動。其基本思想為在“問題導向”基礎上的“優化設計”與“人的能動作用”雙規則的互動耦合機制[1]。 水利工程項目和諧管理是一種全新的理念,在和諧理論指導下的工程項目管理至少應具備以下四個特征[2]:<
淺析對水利工程項目審計的思考 1.缺乏比較健全完善的內部審計體系。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一般是在工程初步驗收以后,竣工驗收以前進行,基本上都是屬于事后監督,中間過程的監督嚴重缺乏,沒有健全完善的內部審計體系。 2.審計范圍狹小,審計方法陳舊,手段單一。 目前內部審計大多還是以已經發生的財務事項為被審對象,重點審查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目的是檢查、防止財務收支的錯弊。常用的審計方法是對會計科目進行逐筆審查或根據部頒或各級頒發的建安工程預算定額的編制順序逐一的全部進行審查,方法陳舊,手段單一,耗時多,效率低下。 3.審計重點不突出,主次不明。 在內部審計中常常沒有主次之分,重點不明,對整個項目中影響較大的內容沒有突出,而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能切中要害。 4.審計人員綜合素質較低,業務水平偏低。 內部審計人員普遍存在著專業人員少,業務素質不高等現象,知識面狹窄,對水利工程的施工工序、方法以及計
水利工程項目質量責任體系
一個水利水電工程的建成,由施工準備工作開始到竣工交付使用,要經過若干工序、若干工種的配合施工。而工程質量的形成不僅取決于原材料、配件、產品的質量,同時也取決于各工種、工序的作業質量。因此,為了實現對工程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和檢查評定,按照工程形成的過程由點滴到局部再到整體的原則,考慮設計布局、施工布置等因素,將水利水電工程依次劃分為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單元工程是進行日常質量考核和質量評定的基本單位。
工水利程項目造價(成本)管理
http://user.tgnet.cn/Register.aspx?no=lgjtg2006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在國際上的實施情況,索賠是承包商維護其合同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我國工程項目的索賠及項目管理全過程而言,索賠不僅是維護承包商合同利益問題,而且通過索賠的處理更進一步加強了項目合同管理,提高業主、監理等各方面的建設管理水平,為更好地決策和實施更多的工程項目積累經驗。但從目前來看,一些中小型水利工程項目的有關索賠業務現狀,集中體現出“索賠難”、“難索賠”的特點,施工承包企業普遍存在不敢提出索賠等情況。本文通過對水利工程項目索賠現狀分析,探討有關索賠的一些問題。 水利工程實施過程中施工索賠現狀索賠是我國水利工程項目管理的一大盲點。據了解,由國內施工企業承包的國內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絕大多數都沒有發生索賠與反索賠,這與國內版FIDIC合同條件———《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的內在意義是不相符的,也是不正常的現象。取而代之的是眾多的設計變更、合同外項目、施工現場條件變化、地質條件變化等原因而增加的工程款、搶工費、誤工費等費用,單純將索賠看作是利潤的轉移,而不是風險的合理分擔,靠關系隨意變相處理索賠,最常見的是簽個“補充協議”,包括索賠在內的所有問題以“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