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建質[2013]171號文件
建質〔2013〕171號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請遵照實施。
根據建設部發布的[2000]142號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及建設部令第78號《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已頒布執行一年了,建設工程竣
施工單位經自檢合格并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后,報項目監理部,申請工程竣工預驗收。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單位工程竣工預驗收報驗表。
本資料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資料內清晰,可供參考,歡迎下載。
本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內容、圖紙設計施工完成,單位工程質量評定合格,內業資料齊全、有效,同意驗收交付使用。
竣工驗收報告一式四份,一律用鋼筆書寫,字跡要清晰工整。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城建檔案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存一份
監理單位評定合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建設單位、消防、環保、規劃已驗收并核發了驗收合格證明。工程檔案資料真實、齊全、有效,并出具了檔案驗收合格證
本資料為水暖竣工驗收表格大全,資料目錄:1.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概況表 ,2.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記錄 等。
本工程采用孔樁基礎,持力層為石灰巖(強~中風化),樁端巖石承載力特征值取3000Kpa(1750Kpa)
玻璃厚度及花式等,應按圖紙設計的厚度及質量要求進行采購。所有運往工地的玻璃片,不能有裂痕,斑點或波紋者,玻璃片必須完整無缺。凡發現在側視時呈現出彩色的玻璃均不得裝配使用。
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人防工程(除中直機關、國家機關和駐京部隊所屬工程外)的質量監督、竣工認可和竣工驗收備案均適用本規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從200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故此部分內容均按新標準給予說明(以下涉及GB50300—200標準的均簡稱新標準)。
本資料為住宅工程分戶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已選定物業公司的,物業公司宜參與驗收工作;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將包含驗收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方案》和《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通知書》連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
一、驗收條件 1、土建、水電工程全部結束;2、各種門、窗、欄桿等安裝完畢;3、通正式水、電;4、幕墻、鋼結構、中央空調、電梯、消防等工程安裝、調試結束;5、雨污水、小區內道路等市政工程結束;6、景觀綠化、各類綜合管線等配套工程結束。